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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Q23003Y/2020-000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市中新项目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3-08 [ 发布日期 ] 2020-03-08
[ 索引号 ] 11500000MB0Q23003Y/2020-000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市中新项目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03-08
[ 成文日期 ] 2020-03-08

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2015年12月成立,2016年3月正式办公,统一管理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履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主要职责:1. 服务于“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战略,负责落实中新双方成立的联合协调理事会、联合工作委员会、联合实施委员会三级工作机制所明确的重大事项。2.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国家和市政府与新加坡签署的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相关协议,负责与商务部、新加坡贸工部等中新双方相关单位的联络衔接。3. 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的规划和项目建设。4. 负责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相关创新举措的推进落实。研究并提出金融服务、航空产业、交通物流、信息通信等重点领域及其他领域项目推进的创新举措和政策建议。5. 履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统计和评估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管理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工作推进情况。6. 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市级有关部门落实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相关事项。7. 负责指导、推动、督促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合作的具体事项在有关区县(自治县)的实施推进。8.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共5个内设部门,分别是综合协调推进部、创新研究推进部、金融服务项目推进部、交通物流与航空产业项目推进部、信息通信项目推进部。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0.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0.32万元,比2017年增加2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32万元,比2017年增加232.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平时考核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70万元,比2017年减少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了项目开支,主要用于中新示范项目专项会议、各相关领域项目推进、专项课题研究等重点工作。

    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75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5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中新双边政治外交气候回暖和示范项目的逐步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表现出较强的意愿参与到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预计2018年的因公出国和外事公务接待将有所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运行经费财政拨款233.1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6.17万元,增长48.52%。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7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陆大海, 电话:023-6760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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