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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Q23003Y/2021-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
[ 发布机构 ] 市中新项目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 索引号 ] 11500000MB0Q23003Y/2021-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
[ 发布机构 ] 市中新项目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 成文日期 ] 2021-01-15

智能化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的委托,对智能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1C00007)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所属行业

采购预算(万元)

磋商保证金(万元)

成交数量(名)

智能化建设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5

2.5

1

二、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1115日)起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1年115-2021年12217:00(工作时间)

2.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1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2.1.1汇款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

号:

2.1.2现金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星科技大厦13层)登记并购买。

3.报名方式: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3.1非现场报名方式:

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8501629@qq.com(邮箱)。

3.2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星科技大厦13层),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七)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26日北京时间09:30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6日北京时间10:00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6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当天北京时间10:00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号

银行信息

01

账号 1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账    号


账号 2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账    号


账号 3

开户行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账    号


账号 4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账    号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未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供应商,需提前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至分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因故未提前到分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供应商,开标时必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网址http:// www.cqggzy.com进行下载;其他相关问题请登录网址http:// www.cqggzy.com进行查询。(在原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登记过的,可不再进行登记)

3.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分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供应商,可持本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查。

4.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左老师

话:023-67537305

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金融城3号T1栋7层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兆晖

话:023-63301988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星科技大厦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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