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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1-003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1-003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 成文日期 ] 2021-04-23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致考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明显,国外疫情仍处于高发态势,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时有发生。为确保市商务2021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及体检工作顺利进行,请有关考生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本人所处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

一、来自境外(含香港、台湾地区)考生,须持来渝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入境就地隔离14解除告知书;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持来渝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来自国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持健康码绿码。

二、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考生应在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证明或健康码,签订健康承诺书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请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生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或健康码的,以及试当天考生进入考场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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