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3-002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04 | [ 发布日期 ] | 2023-05-04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3-002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5-04 |
[ 成文日期 ] | 2023-05-04 |
关于《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渝贸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文件原文
(略)
二、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一)中小微外经贸企业和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服务业等行业的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普遍存在抵押物不足、信息不透明和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偏多等弱点,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难题,抗风险能力较低。为提高对中小微商贸企业融资服务能力,助推我市中小微商贸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中小微商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中小微商贸企业稳健经营,我委会同市财政局设立了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渝贸贷),并出台本实施细则予以规范。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1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17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共五章三十条。包含总则、试点内容、风险分担机制、操作流程、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内容。
1.资金池管理模式。资金池规模2000万元,由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使用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注入。授权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在合作银行开设账户,负责“渝贸贷”资金池的资金拨付和账务处理。合作银行负责办理专项融资业务,协助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负责日常运营管理。担保机构负责对需担保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资金池以其池内规模为限承担风险补偿责任,超出资金池规模的风险补偿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如有担保)按约定比例承担。贷款规模按照资金池规模以1:15的比例放大。
2.支持对象。为中小微商贸企业(含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依法注册登记。二是生产经营正常。三是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四是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等信用系统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五是贷款需用于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服务业、对外贸易、服务贸易、对外投资合作等商贸领域企业生产经营。
3.支持条件。单户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到期可续贷,续贷次数不超过两次。
4.风险分担机制。企业可选择信用或担保机构担保两种方式申请贷款。对采用信用方式发放的贷款和采用担保方式发放的贷款,资金池、银行、担保机构按约定比例承担本金和利息损失。
5.监督管理。强化风险防控,设立资金池预警、熔断、重启等条款。加大绩效管理力度,资金池规模与资金池项下银行上一年度贷款余额比例应不低于1:5。对有虚构贸易背景骗贷、已收到货款或风险补偿资金后不按时归还银行贷款等失信行为的企及及其法定代表人,其新的融资业务不再纳入“渝贸贷”资金池支持范围。自发现失信行为起三年内,我委取消上述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享受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资格。
四、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渝贸贷”。是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的简称。
(二)风险补偿资金池。是为了分散风险和合理控制风险而采用的金融创新模式。由政府出资,银行和担保机构放大规模、增强信用,通过政银担三方风险分担机制,缓解中小微商贸企业融资难题。风险补偿资金池的资金以保证金形式存入合作银行,专款专户,在符合条件的借贷主体发生逾期风险时先行赔付再按程序追偿归垫。
(三)逾期风险。贷款逾期通常是指该笔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在未办理相关展期或转贷手续的前提下,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时限向发放贷款的银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从而造成贷款形成超出约定期限的一种风险情况。
(四)不良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 (含展期后到期) 一段时间(具体时间以银保监局部门最新政策为准)后未能归还的贷款。
五、针对核心条款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一)核心条款1
标题: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内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中小微商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促进中小微商贸企业稳健经营。
问:为什么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答:在风险补偿资金池项下的贷款业务可以为企业增信,帮助银行及担保机构分担一定份额的贷款本金风险,缓释银行和担保机构风险压力,引导银行快速、低息、提额放贷。
(二)核心条款2
政府加快体制创新,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健全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发挥中小微商贸企业融资服务主体作用,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问:目前服务借贷主体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答:经前期征集合作意向,目前合作银行为重庆银行;合作担保机构为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后续市商务委将根据资金池运行情况对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予以动态调整(包括增补、变更、取消等),调整之后的银行、担保机构再次申请加入间隔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三)核心条款3
根据贷款方式的不同,“渝贸贷”业务贷款可选择信用或担保机构担保两种方式发放。“渝贸贷”资金池以其池内规模为限承担风险补偿责任,超出资金池规模的风险补偿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如有担保)按约定比例承担。
问:如果发生贷款逾期风险有哪些措施可以控制风险补偿资金池的自身风险以长期运行?
答:《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渝贸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第四条约定了资金池的放大规模,第六条规定了借贷主体的贷款额度上限,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了参与资金池运营各方的风险分担比例,第十二条到十五条规范了资金池有关预警、熔断、重启和终止的触发条件及方法,可以保证资金池安全有效运行。此外,本实施细则现为试行期,后续市商务委将根据需要不断优化机制,控制风险,提高效率,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绩效。
原文链接:
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渝贸贷)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https://sww.cq.gov.cn/zwgk_247/zfxxgkmlrk/zcwj/xzffxwj/202304/t20230406_11852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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