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34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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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5-30 |
[ 成文日期 ] | 2024-05-30 |
《“爱尚重庆”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总体安排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策制度的撬动、激励、保障作用,结合重庆实际,4月30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爱尚重庆”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商商务发〔2024〕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汽车、家电、家装消费历来是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汽车、家电、家装消费已由增量市场时代逐步进入增量与存量并重的时代,重点消费品以旧换新市场空间巨大。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对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更好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消费市场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指出这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3月7日,国务院跟进印发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四大行动。3月27日,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针对汽车、家电、家装厨卫以旧换新提出了22条具体措施。
为抓好国家层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市迅速跟进,落实坚决。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胡衡华市长亲自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整体统筹,调度各方力量有序推进。4月26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渝府发〔2024〕11号),明确了实施工业和农业设备更新行动等六大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商务委迅即行动,在摸清市场底数、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做法、广泛征求意见、对标对表落实国家政策文件要求基础上,拟定并印发了我市《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地方具体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全力确保政策实施落地见效。
二、《实施方案》主要做法
《实施方案》总体思路是严格落实国务院7号文件要求,结合重庆实际,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
(一)注重对标对表国家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7号文件、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下发的58号文件有关精神,学习研究《关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的通知》《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等三个文件,在此基础上再结合我市实际对标对表制定相关政策,力求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注重创新方法举措。认真总结盘点近年来汽车、家电惠民消费补贴好的做法,反思相关不足,聚焦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提振市民消费信心两个基点,采取直补消费者方式调动市民以旧换新积极性,采取奖补方式调动汽车、家电及二手车企业促销积极性,培育售后服务领跑企业和回收龙头企业,通过有限资金调动各方积极性,放大政策撬动效应。
(三)注重加强体系建设。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充分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专项资金可支持家电流通和回收体系建设这一政策,积极引导汽车、家电、家装企业下沉末端,进乡镇、进社区、进小区建立回收网点、售后服务网点、连锁品牌店等便民网点及回收分拣中心、中转枢纽中心,鼓励打造数智化换新平台,切实打通汽车家电家装换新难点堵点,畅通更新换新消费链条。
(四)注重整合各方资源。政策制定中注重联动全域,鼓励区县、行业、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金融机构、平台等多领域统筹财政资金,叠加促销政策,放大以旧换新促销效果。经测算,此方案2024年中央及市级财政共投入2.42亿元,预估将带动各类企业、平台累计投入15亿元,整体投入超过20亿元,年拉动消费超过300亿元,资金杠杆率可达1:15左右。
三、主要内容
对标落实国务院7号、商务部58号和市政府11号三个文件具体要求,《实施方案》分为总体思路、主要内容、政策保障三大部分。
(一)关于总体思路。主要阐述了工作方向、工作原则,对有关目标进行了设定,计划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以上,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以上。
(二)关于主要内容。主要对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作出了全面部署,重点将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消费品换新和便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四大行动”。
一是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积极组织推动全国统一开展的汽车报废更新消费活动。2024年,对报废有关标准的老旧乘用车并换购新能源乘用车、节能型燃油车的,分别给予1万元、7000元现金补贴;支持汽车置换更新。2024年,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售卖旧乘用车并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车价分档给予每辆2000—3000元的市级财政资金补贴;支持重点汽车经销企业以旧换新惠民消费。2024年,对实施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汽车经销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市级财政资金奖补;引导鼓励二手车消费。2024年,对经营管理规范、经销效果明显、贡献突出的二手车经销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市级财政资金奖补;支持电动车经销企业以旧换新惠民消费。2024年,对实施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电动车经销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市级财政资金奖补;加强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优化报废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积极争取开展城市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加强创新引领和经验推广。
二是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行动。支持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对以旧家电换购绿色智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一定补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消费。2024年,对实施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市级财政资金奖补;支持家电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小区,完善家电流通网络体系;提升家电售后服务能级和水平。2024年,聚焦企业规模、业务量、服务满意度等维度,择优培育3—5家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强化家电标准引领与支撑,推动家电全链条服务标准化;发展二手商品流通,培育二手商品流通龙头企业。
三是实施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行动。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消费。2024年,对消费者旧房装修、局部换新等消费贷款,由市财政统筹资金按照年利率1.5%、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给予贴息补贴,每笔贴息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元;支持打造焕新消费新场景,鼓励家装、家具拆旧换新、旧房翻新和局部焕新;提升便民服务水平,鼓励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支持拓展农村家居消费,健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家居配送体系;优化家居市场环境,开展“诚信装企进社区”活动。
四是实施便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行动。包括支持打造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回收网络体系,加强社区回收网点建设、鼓励打造数智化换新平台、支持回收企业做大做强等四条措施。
(三)关于保障措施。主要包含加强统筹协调、政策支撑、金融支持、标准提升、要素保障、宣传引导及组织管理六个方面内容。
四、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绿色智能家电。绿色智能家电是指采用高效节能技术、环保材料、智能化控制等多种先进技术的家电产品,绿色智能家电包括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冰箱等。绿色智能家电是在质量合格的前提下,高效节能,且在使用过程中不对人体和周围环境造成伤害,在报废后还可以回收利用的家电产品。
(二)电动车。电动车主要指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是电动车的一种,用电瓶来驱动电机行驶,电力驱动及控制系统由驱动电动机、电源和电动机的调速控制装置等组成,电动摩托车的其它装置基本与内燃机的相同,类型依最大速度或电机功率分为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交通工具。
(三)反向开票。指发票的开具流程与常规流程相反,由购买方(付款方)向销售方(收款方)开具发票。 2024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各地税务部门将于2024年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已积极开展了相关业务制度完善改进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
五、针对核心条款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核心条款1
标题:支持汽车报废更新
内容: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引导车主综合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积极组织推动全国统一开展的汽车报废更新消费活动,中央财政与市级财政联动安排资金,对报废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节能型燃油乘用车的给予定额补贴。
问: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对象是哪些?
答:补贴对象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1.2024年4月24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指在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报废旧车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购买新车的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2.在补贴适用时间内按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履行新购车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3.报废旧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为同一人;4.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的消费者。
问: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
答: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每报废注销1辆旧车的限补助其购买的1辆新车,鼓励消费者“早报废早补贴”。
问:如何申报补贴?
答: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核心条款2
标题:支持汽车置换更新。
内容: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组织开展全市汽车置换更新消费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售卖旧乘用车并在市内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有关标准给予一定市级财政资金补贴。
问:消费者以旧换购新能源汽车补贴对象是哪些?
答:1.2024年5月21日0时至2024年10月31日24时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4年5月20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2.在补贴适用时间内按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履行新购车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3.售卖旧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为同一人。
问:售卖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
答: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购买裸车价(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下同)20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2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购买裸车价20万元及以上的每辆给予3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借记卡上。资金规模总共2000万元,资金用完或者申报期满为止。每售卖一台旧车,仅限购买一台新能源汽车,鼓励消费者“早置换,早补贴”。
核心条款3
标题:支持家电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小区。
内容:引导家电生产、销售企业、电商平台下沉农村,以县城、乡镇为重点,开设家电品牌连锁店、体验店等销售专区,完善农村家电流通体系。支持家电企业采取知识宣讲、免费拆装、免费清洗、高空排雷、送新拖旧等方式,开展绿色智能家电进乡镇、进社区、进小区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活动,对利用公共场地展示展销给予支持,便利企业开展以旧换新。
问:如何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答:鼓励广大家电、家居、 家装企业下沉农村,以县城、乡镇为重点,开设家电、家居品牌连锁店、体验店等销售专区,完善农村家电、家居流通体系。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加强与家电、家居维修及回收企业合作,设置“家电维修服务点”“家装便民服务点”及废旧家电家居等再生资源临时存放点,提供上门回收、残值估值、及时清运等综合服务,并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建立“小修小补”便民地图, 着力解决居民以旧换新的难点、堵点和痛点,便利居民以旧换新。
核心条款4
标题: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消费。
内容:支持家装、家居企业联动金融机构,采取商户贴息、银行利率优惠等方式,推出“金融+家装”惠民家装消费套餐。对消费者旧房装修、局部换新等消费贷款,由市财政统筹资金按有关标准给予一定贴息补贴。。
问:2024年如何支持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贷款贴息?
答:符合贴息条件的对象,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按照年利率1.5%、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给予贴息补贴,每位消费者贴息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元。如消费者在银行申请了10万元装修专项贷款,贷款存续6个月后,贷款银行统计存续期间消费了8万元,则补贴金额为600元。
附件:《“爱尚重庆”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总体安排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决定联动全域推动开展“爱尚重庆”消费品以旧换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展,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注重市区联动,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加强“换新+回收”体系建设,积极创新方法举措,以政策为激励,以畅通循环为驱动,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有效机制,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推动消费市场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力争到2025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以上,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20%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以上;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以上,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
二、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
推动汽车换“能”,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循环堵点,强化改革创新引领,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
(一)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委)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引导车主综合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积极组织推动全国统一开展的汽车报废更新消费活动,中央财政与市级财政联动安排资金,对报废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节能型燃油乘用车的给予定额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税务局)
(二)支持汽车置换更新。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制定实施《乘用车销售服务规范》《二手车销售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支持汽车制造企业、经销企业促销稳产,引导行业有序竞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组织开展全市汽车置换更新消费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售卖旧乘用车并在市内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有关标准给予一定市级财政资金补贴。2024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加20万辆,到202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
(三)支持重点汽车经销企业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支持汽车经销企业构建城乡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联动各方资源,开展汽车惠民换新消费季、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50场。采取让利贴息、发放优惠券、换新补贴等方式促进汽车以旧换新惠民消费。对实施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汽车经销企业,给予一定的市级财政资金奖补。(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四)引导鼓励二手车消费。持续落实好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发挥二手车交易平台直联买卖双方的优势,推动二手车交易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并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鼓励区县开展二手车经销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纳税,按有关规定建立交易档案,积极升限纳统。鼓励和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提高二手车出口质量,提升二手车出口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其持续拓展海外市场。对经营管理规范、经销效果明显、贡献突出的二手车经销企业,给予一定的市级财政资金奖补。(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海关等)
(五)支持电动车经销企业以旧换新惠民消费。开展电动车安全隐患排查,鼓励共享电动车营运企业批量换新老旧车辆,引导居民淘汰质量不达标的电动车,换购品牌电动车,力争到2027年全市全面淘汰“超标”电动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支持电动车经销企业构建城乡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联动各方资源,采取降价打折、发放优惠券、换新补贴等方式开展电动车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活动。对实施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电动车经销企业,给予一定的市级财政资金奖补。(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六)加强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提升回收服务水平,便利车主交车,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因地制宜优化报废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推荐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利用重点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范围,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并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规范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拆解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环保风险。(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争取开展城市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加强创新引领和经验推广,加快构建统一高效、绿色循环的汽车流通消费大市场。加快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鼓励各区县出台支持政策,完善充(换)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推动“安心购车”数字应用,完善汽车领域信息披露制度,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设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交互系统。支持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传统经典车等相关行业规范发展,打造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带动力的汽车后市场项目,促进汽车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等)
三、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行动
推动家电换“智”,加强产供销、上下游、政银企、线上下协同联动,综合释放家电以旧换新市场潜力。到2027年,实现全市年均更新家电约400万台。
(一)支持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凋、超高清电视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产品消费。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绿色家电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引导市民淘汰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老旧家电产品,积极换购绿色智能家电。(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二)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服务、回收、拆解、消费金融等各类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采取家电下乡、换新补贴、发放消费券、满减打折、贴息、利率优惠等方式,促进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消费。对实施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市级财政资金奖补。(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
(三)支持家电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小区。引导家电生产、销售企业、电商平台下沉农村,以县城、乡镇为重点,开设家电品牌连锁店、体验店等销售专区,完善农村家电流通体系。支持家电企业采取知识宣讲、免费拆装、免费清洗、高空排雷、送新拖旧等方式,开展绿色智能家电进乡镇、进社区、进小区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活动,对利用公共场地展示展销给予支持,便利企业开展以旧换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
(四)提升家电售后服务能级和水平。开展服务企业诚信服务资质评定,打造诚信服务平台,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售后维修服务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通过设立便民回收维修网点、优化服务渠道等方式,提供回收估值、及时清运等综合服务及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个性化服务。深入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聚焦企业规模、业务量、服务满意度等方面,择优培育3—5家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
(五)强化家电标准引领与支撑。完善家电能效水效相关标准,采取有效方式推广绿色智能家电产品认证体系,引导家电生产企业依据相关标准,加大绿色智能低碳家电供给,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绿色化转型。支持家电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制定、宣传和推广家电配送、安装、维修服务标准,推动全链条服务标准化。加快修订废旧家电估值评价规则、废旧家电回收规范等相关标准,对家电以旧换新形成有力牵引。(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
(六)发展二手商品流通。开展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工作,培育一批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龙头企业。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完善二手商品流通法规,健全二手商品鉴定、评估等相关标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行动
以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为切入点,推动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
(一)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对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结合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培育居家适老化改造经营主体,带动更多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探索实施契税返还政策,将二手房交易的契税以汽车、家电、家居消费券形式返还给购房消费者。支持家装、家居企业联动金融机构,采取商户贴息、银行利率优惠等方式,推出“金融+家装”惠民家装消费套餐。对消费者旧房装修、局部换新等消费贷款,由市财政统筹资金按有关标准给予一定贴息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
(二)支持打造焕新消费新场景。鼓励家装、家具等重点企业整合多方资源,围绕拆旧换新、旧房翻新、局部焕新、美好焕新等热点,举办旧房翻新设计大赛、老人房设计大赛,设置品质家居生活馆,展示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团购产品和家装服务套餐。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支持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民政局)
(三)提升便民服务水平。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探索引入专业经营主体,共同建立“公益维修队”开展入户检修、评估。支持家装企业联动回收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小区,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创新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模式,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
(四)支持拓展农村家居消费。推进家装企业、电商平台下沉农村市场,结合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改造,开设绿色家具体验店、品牌店,健全县、乡镇、村三级配送体系,优化县域流通网络和渠道,加大适销对路家居产品供应,提升售后服务水平。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因地制宜支持农村居民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开展家庭装修。(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
(五)优化家居市场环境。鼓励行业、重点企业加快完善智能家居互联互通标准,制定推行家装合同示范文本,动态完善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健全家居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广诚信经营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诚信装企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民政局)
五、实施便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行动
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健全废旧家电家居回收体系,打通废旧家电家居回收“静脉循环”堵点,畅通更新换新消费链条。
(一)加快回收网络体系规划建设。结合城乡人口规模、居民社区和公共机构分布,科学规划布局村(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乡镇(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区县分拣中心末端分拣、市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循环利用的全链条四级回收体系。推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两网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二)加强社区回收网点建设。强化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公益属性,将回收网点建设纳入各区县有关规划。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临时存放点,方便居民装修、搬家。推动废旧家电、家居回收企业与物业、村(社区)、乡镇(街道)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门回收服务,并为回收车辆进出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生态环境局)
(三)鼓励打造数智化换新平台。鼓励重点家电家装企业、回收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积极推广“互联网+上门回收”“互联网+二手家电家居”等新业态新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暂存、运输、处理等业务流程。支持第三方整合各方信息,开发线上预约、一键估值、拆换同步、换新补贴等功能于一体的“爱尚重庆”数智化换新平台,推进可视化、数字化、便利化以旧换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大数据发展局)
(四)支持回收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回收企业以连锁经营、协议合作等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动形成一批回收行业龙头企业。整合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回收站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通用标准。引导家电生产企业通过自有逆向物流体系,或委托家电回收、拆解等第三方回收等方式,积极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督促家电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销售给合法合规拆解企业。对获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统筹,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相关机构在旧物回收、以旧换新及二手交易等各环节高效协同,共同解决行业痛点、难点和堵点。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工作举措和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加大财税支持。统筹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支持相关企业延伸家电、家居销售网络,建立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家具回收网络体系。加大市级财政资金对汽车、家电、家装以旧换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区县统筹财政资金,采取直补、消费券、贴息等方式支持汽车、家电、家装行业以旧换新。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研究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及方式。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消费金融等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创新绿色消费信贷产品,通过利率优惠、息费补贴、消费满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家装消费的金融支持,促进居民耐用消费品绿色更新和品质升级。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消费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优化审批流程,推广线上即时办理。用好用足新能源补贴政策和资金,积极支持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为释放汽车更新需求创造条件。(责任单位:人行重庆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整合各方资源。鼓励实体企业、金融机构、线上平台叠加配套资金,全域联动释放以旧换新消费市场潜力。鼓励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第三方机构以“爱尚重庆・渝悦消费”为主题,抢抓时令热点,联合金融机构、线上平台,举办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家装焕新消费季,联合发布各类惠民消费措施,打造焕新消费热点和爆点,对利用商圈、步行街等公共场地给予积极支持,全域联动释放重点消费品以旧换新市场潜力。支持汽车、家电、家居、家装重点企业积极对接党政机关、企业、行业工会,开展关爱职工惠民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要素保障。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保障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合理用地需求。公安交管部门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同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
(六)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有关行业、重点企业制作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小册子,积极参加“全国消费品以旧换新万里行”推广活动。整合电视、广播、纸媒、网媒等多种传播渠道,形成全媒体、多维度宣传报道格局,广泛宣传以旧换新消费政策,普及安全使用、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提升公众对绿色智能、环保节约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扩大以旧换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七)加强组织管理。指导实施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积极践行活动承诺事项,加强诚信经营,防止虚假宣传,引导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心消费。督促汽车、家电、家居、家装企业认真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预案,加强安全演练,确保各类以旧换新消费活动安全有序组织开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附件:2024年“爱尚重庆”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政策实施清单
附件
2024年“爱尚重庆”消费品以旧换新
重点政策实施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主要目标举措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1 |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 |
支持汽车报废更新。积极组织推动全国统一开展的汽车报废更新消费活动,中央财政与市级财政联动安排资金,对报废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节能型燃油乘用车的给予定额补贴。 |
市商务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税务局 | |
2 |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2024年,组织开展全市汽车置换更新消费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售卖旧乘用车并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车价分档给予每辆2000—3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 |
市商务委 |
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 | ||
3 |
支持重点汽车经销企业以旧换新惠民消费。2024年,对实施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汽车经销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市级财政资金奖补。 |
市商务委 |
|||
4 |
引导鼓励二手车消费。2024年,对经营管理较规范、经销效果明显、贡献突出的二手车经销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补。 |
市商务委 |
|||
5 |
支持电动摩托车(自行车)经销企业以旧换新惠民消费。2024年,对实施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电动摩托车(自行车)经销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市级财政资金奖补。 |
市商务委 |
|||
6 |
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推动“安心购车”数字应用,完善汽车领域信息披露制度,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设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交互系统。 |
市商务委 |
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 | ||
7 |
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行动 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行动 |
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消费。2024年,对实施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市级财政资金奖补。 |
市商务委 |
市经济信息委 | |
8 |
支持家电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小区。2024年,支持家电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开设家电品牌连锁店、体验店等销售专区,完善农村家电流通体系。 |
市商务委 |
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 | ||
9 |
提升家电售后服务能级和水平。 |
2024年,推动售后维修服务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通过设立便民网点、优化服务渠道等方式,不断提升城乡家电售后服务能级。 |
市商务委 |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 | |
10 |
2024年,聚焦企业规模、业务量、服务满意度等方面,择优培育3—5家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
市商务委 |
|||
11 |
实施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行动 |
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消费。2024年,对消费者旧房装修、局部换新等消费贷款,由市财政统筹资金按照年利率1.5%、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给予贴息补贴,每笔贴息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元。 |
市商务委 |
市住房城乡建委、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 | |
12 |
提升便民服务水平。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 |
市商务委 |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 | ||
13 |
支持拓展农村家居消费。2024年,支持引导家装企业、电商平台下沉农村市场,结合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改造,开设绿色家具体验店、品牌店,健全县、乡镇、村三级配送体系。 |
市商务委 |
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 | ||
14 |
实施便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行动 |
加快回收网络体系规划建设。2024年,科学布局村(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乡镇(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区县分拣中心末端分拣、市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循环利用的全链条四级回收体系。 |
市商务委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 |
15 |
支持回收企业做大做强。2024年,对获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
市商务委 |
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 | ||
16 |
强化保障措施 |
加大财税支持。2024年,支持区县统筹财政资金,面向汽车、家电、家装行业发放以旧换新消费券。 |
市商务委 |
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
https://sww.cq.gov.cn/zwgk_247/zfxxgkmlrk/zcwj/xzffxwj/202405/t20240523_13230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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