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政策咨询问答库
[ 索引号 ]11500000MB0W8117XN/2023-0070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市商务委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成文日期 ]2023-12-22 [ 发布日期 ]2023-12-22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关于《重庆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核心条款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如何申报专项资金?

:由企业、单位向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审及公示,建立区县生活必需品保供体系建设项目库,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制定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先行区县项目书,向市商务委申报。

:如何确定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先行区县

:市商务委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公开公示、会议审定等程序,根据各区县所在区域、流通保供工作基础及提升潜力、对相关区域保供辐射带动作用、实施方案所定工作目标与措施合理性、项目可行性等情况综合考量评审,确定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先行区县

区县如何评审企业申报项目?

:1.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对属地内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以及申报单位的资质、能力、信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认真落实申报、评审、公示等有关程序,不符合支持方向、前期工作不成熟、实施条件不具备的项目不纳入项目清单。2.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对拟支持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审核、开展全覆盖实地核验,并向税务、人社、应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核实项目实施单位依法依规经营情况,将企业信用信息等作为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参考。对项目实施单位,三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项目清单:一是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立项或验收的;二是挪用、侵占、冒领、截留专项资金的;三是阻挠或故意规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和验收行为,情节严重的;四是其他违法违规行为。3.区县商务部门对拟支持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后,按照统一的补贴标准,制定项目方案及实施清单,并向市商务委申报。

企业项目所在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企业向哪个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项目所在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或总部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按项目申报地原则确定项目管理责任,项目申报地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函告项目实施地商务主管部门协助开展项目管理和督促事宜。

:项目完成后,项目如何验收?

: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整理汇总验收材料。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的验收申请后,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项目财务审计,并及时牵头组织验收组开展项目审核验收,客观公正地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需要注意的是: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用管理系统、区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数字化应用对接项目须经三方机构进行软件评测、竣工验收等程序。

:已获得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中央资金补贴的项目,是否还可以申报?

: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应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中央基建投资相关项目,以及过往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做好衔接,增强工作的延续性,避免重复支持。应注意统筹协调,发挥资金作用,在项目资金安排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避免财政资金重复投入。不过对于获得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中央资金补贴的项目,如以外项目未包括信息化,可以申请区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数字化应用对接项目等信息化项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