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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6-002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6-04-23 [ 发布日期 ] 2026-04-23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6-002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6-04-23
[ 成文日期 ] 2026-04-23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促进会展业发展支持政策》核心条款问答

(一)核心条款一

问:品牌展览项目的补助是按什么标准计算的?

答:按展览面积分档核算:10万㎡(含)以上每万㎡最高补24万元;5万(含)-10万㎡每万㎡最高补22万元;0.5万(含)-5万㎡每0.5万㎡最高补10万元,且单个展览补助上限为300万元。

(二)核心条款二

问:符合“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的新办展览,支持政策有什么特殊优惠?

答:可享受最长3年培育期支持,补助标准在普通展览基础上上浮50%,同时新办展培育期不计入单个展览最多6届的常规补助统计。

(三)核心条款三

问:一年举办多届的同一展览,能多次申请补助吗?

答:不能。一年多届仅补助1届;2022年起每个展览常规补助不超6届,第7届起不再按原标准,而是按面积增量补贴,每增加0.5万平方米补助10万元。

(四)核心条款四

问:符合条件的国际会议和国家级行业会议,补助方式是什么?

答:满足参会人数、参会范围等要求后,均按场租费用100%给予补助;单个会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年多次举办仅补助1次。

(五)核心条款五

问:展览因不可抗力暂停举办,可获得怎样的纾困补贴?

答:针对0.5万平方米以上、已布展或正在举办的展览,按实际发生的宣传费、物流费、场租费用的20%补贴,单个展览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原文链接: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会展业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

https://sww.cq.gov.cn/zwgk_247/zfxxgkmlrk/zcwj/xzffxwj/202601/t20260130_153703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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