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19-009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8-12-18 | [ 发布日期 ] | 2019-01-02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19-009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19-01-02 |
[ 成文日期 ] | 2018-12-18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
五、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官方头条号
政务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