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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567 [ 发文字号 ] 渝商务〔2024〕234号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567
[ 发文字号 ] 渝商务〔2024〕234号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关于优化升级调整2024年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发改、财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各二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各监管分局,有关金融机构,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等总体安排,结合重庆具体实际,决定优化升级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优化贴息适用时间

专项消费贷款发放和实际消费发生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适用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兑付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优化贴息适用对象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个人消费者。

2.消费者旧房装修、局部换新的房屋所在地应在重庆市内,须为五年以上的一手房(以房地产公司销售合同、2019年6月以前登记的房产证或渝快办不动产信息查询为证)或二手房(以二手房交易合同为证)。

3.消费者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向重庆市内参与本次活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消费金融公司,下同)申请了专项消费贷款,其单笔申请金额不少于5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不少于3万元,贷款期限不少于12个月。

4.专项消费贷款只能在银行业金融机构限定的家装、家电、家具、厨卫等行业领域商户消费使用。

5.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消费者与拟装修房屋产权人(含部分产权),需为同一人。

三、优化贴息标准及贴息方式

1.符合贴息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贴息材料的相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按照年利率2%、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标准给予贴息,每位消费者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4000元。

2.本轮补贴政策资金规模为1000万元,资金用完或申报期满政策即止。

3.每位消费者限申请一笔装修消费贷款和贴息资金(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申请一次,以第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鼓励消费者“早换新、早补贴”。

四、申报补贴渠道及材料

符合贴息条件的对象,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重庆市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家装贷款贴息申报”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家装贷款贴息申报”菜单)或扫描“2024重庆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贷款贴息申报二维码”链接跳转至“2024重庆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贷款贴息政策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贴息政策申报。鼓励各类支付平台、电商平台等加强政策宣传,并在其首页设置政策申报链接,方便消费者参与活动。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024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贷款贴息政策申报二维码)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对象与参与活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装修贷款合同、获得贷款资金后,在贷款经办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下填写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人线上阅读并确认承诺书。

2.填报申请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填报申请人渝快办不动产信息查询房屋登记记录(渝快办不动产信息查询房屋登记时间在2019年5月以前的房屋或二手房证明材料)。

4.上传领取补贴的申请人本人银行借记卡照片。

5.填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信息(申请编号/有关账号、贷款审批金额、贷款期数、贷款发放时间、预计使用金额)及审批通过记录。

以上相关材料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五、优化调整申报材料审核及补贴金额确认

(一)消费者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由发放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审核不过的消费者,贷款发放机构将及时通知消费者进行修改完善重新提交。

(二)消费者完成申报后,需持发放装修消费贷款的银行卡(或消费金融账号)到贷款适用的家装、家电、家具、厨卫行业领域商户定向消费(在其他行业和场景无法消费),包括但不限于POS机刷卡消费、扫码等移动支付消费等(具体可消费的行业类别及使用方式以贷款发放单位明确为准)。消费贷款期满12个月后,由参与活动的发放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每月根据每个消费者实际使用贷款情况计算补贴金额(消费数据),经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复核确认后,交由政策实施服务平台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消费者。

六、补贴资金监测及发放

(一)由政策实施服务单位通过政策申报系统,对消费者政策申请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申报补贴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达到补贴资金总额上限时自动关停申报(可按超20%比例确定候补申报名额)。对于超限额申请的消费者,按照申报的顺序排队,若总限额内的消费补贴额度未使用完,则依次递补发放补贴。

(二)从2025年1月1日起,根据贷款银行每月提供并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复核确认的消费者补贴信息,委托政策实施服务平台将贴息资金直接发放到申报人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上。

七、配套支持政策

(一)鼓励有条件的家装、家电、家具、厨卫类企业钜惠叠加,联动出台配套贴息、打折促销等优惠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更为优惠的贷款利率,惠及广大消费者。

(二)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因地施策,配套出台鼓励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的相关政策,持续扩大家装、家电、家具、厨卫类消费品消费。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申请家装消费贷款贴息的消费者,只能在参与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限定的家装、家电、家具、厨卫行业商户消费使用。

(二)各区县(自治县)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我市家装厨卫以旧换新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宣贯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确保该项政策顺利实施,稳定和扩大家装、家电、家具、厨卫消费。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发生,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该项政策措施实施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市商务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适时监测、汇总本次补贴执行情况,加强消费大数据分析,跟踪研判家装厨卫消费品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消费趋势特点,体现政策促进成效。

附件:参与实施“2024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贷款贴息”政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docx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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