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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2-04-07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药监局: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4月2日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基础性制度开展深层次改革试点,深化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改革探索,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努力把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联通国际国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培育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的重要平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一、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

(一)高标准实施重庆自贸试验区“十四五”规划。围绕共建“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加快形成以贸易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高水平开放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力争培育形成制度创新成果10项、新设市场主体累计数量超过7万户、外贸进出口占全市比重70%左右、外商直接投资占全市比重超35%。(牵头单位:市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落实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规则、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等市场开放承诺。深入研究《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中数字贸易、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规则,提出开展压力测试的相关举措。(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委、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知识产权局、市高法院、市贸促会、重庆海关)

(三)深化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聚焦金融、科技、医疗、贸易和数字经济等领域,协同推进两地自贸试验区全方位高水平开放。联合制定《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改革创新行动方案(2022—2025年)》,联手开展一批重大制度创新试验,集成探索一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制度创新成果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或者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建立定期交流和创新成果现场观摩机制,加强宣传、培训和干部交流,提升示范区的显示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

二、全面提升开放创新水平

(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探索。投资领域:全面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贸易领域: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保税维修业务,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关键部件再制造业务创新。持续发挥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功能作用,支持市场主体来渝办理药品和生物制品进口备案业务。物流领域:提升铁路提单签发运用规模,扩展货物品类,创新提单结算及融资产品;优化多式联运“一单制”使用环境,健全多式联运规则体系。金融领域:支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支持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支持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有合理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深化汇率避险专项行动,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跨境使用人民币。数字经济领域:争取国家支持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试点,依托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探索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创新。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开展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药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海关、市通信管理局)

(五)抓好改革试点任务落实。出台《关于推进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创新措施尽快落地见效。深化落实《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38号)文件等明确的改革试点任务,结合实际分类管理、分类推进,形成更多系统集成的制度创新成果。(牵头单位:市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六)健全完善全流程制度创新工作体系。围绕制度创新成果培育、收集、提炼、评估、宣传、报送、复制推广等关键环节,建立全流程工作体系,完善诉求收集研判、对口联系指导、定期调度观摩、督查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推动制度创新成果培育规范化、流程化、系统化。(牵头单位:市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三、做大做强开放型经济

(七)加快外向型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完善外贸外资服务体系,全力抓好“稳外资”“稳外贸”工作。支持区内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供应链合作与分工,围绕重点产业推动产业链集成创新。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不断增强产业竞争力。汽车产业: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汽车摩托车产业链整体转移、关联产业协同转移,建设汽车摩托车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推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领域大科学装置、大科学中心在区内布局。金融服务业: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设立银行、保险、证券、理财、金融科技、保险资管等金融法人机构。现代物流业:吸引国际国内优质多式联运、电商物流、快递快运等企业在区内集聚,支持本土物流企业与跨国物流企业开展合资合作。专业服务业:大力发展高技术专业服务、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融合化在线教育等。新型国际贸易:开展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创新试点,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扩大高品质商品和服务的进出口。(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司法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海关)

(八)加大重大项目招引力度。强化创新政策成果转化,推进产业招商,加强精准招商。编制自贸试验区招商引资宣传指引,形成招商支持政策汇编。加强自贸试验区各板块招商协同联动,联合举办自贸招商专题推介系列活动。支持建设对外文化贸易基地,集聚一批外向型文化企业,促进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不断壮大。(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招商投资局、市文化旅游委)

四、着力营造一流开放环境

(九)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动向自贸试验区下放市场主体迫切需要、办理频次高的经济管理权限。持续加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力度,着力推进“照后减证”,简化审批程序,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加大监管创新,丰富完善“山城有信”内涵,构建“一企一码”“一品一码”“一人一码”,打造市场主体的“健康码”、重点商品的“溯源码”、重点人员的“警示码”,强化综合治理能力。推动在自贸试验区全面开展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工作,优化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政府职转办、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健全完善法治保障。深入实施《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健全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制度体系。积极培育赋予铁路运输单证、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属性的典型案例,为完善国内相关立法提供实践支撑。推动在自贸试验区落地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与互派试点政策。积极争取允许外国律师在自贸试验区从事特定商事非诉讼业务的试点政策。加快东盟等域外法律查明中心建设。依托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和重庆两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与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关系。(牵头单位:市高法院、市商务委、市司法局、市贸促会)

(十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快推进中国(重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各类平台协同配合,健全完善专利导航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社会共治,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板块率先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重庆证监局)

(十二)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打造特色优势外事交往区域,搭建多元国际交往平台,深化科技、人文、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提升国际交往水平。落实外籍人士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探索实施更加便利的出入境、停居留政策措施,打造优质高效的出入境“软环境”。面向全球引进领军人才和团队,搭建全过程、专业化、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扩大境外人员在自贸试验区执业范围。(牵头单位:市政府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

五、强化协同开放联动发展

(十三)持续推进联动创新区建设。完善第一批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实施方案,建立高效领导机制和工作制度。围绕市场主体诉求,立足自身特色优势,大力推进自主改革创新。有效复制推广国家和全市制度创新成果,积极争取市级管理权限下放。充分发挥平台功能,抓好产业培育,实现优势产业集聚。强化区域间协同联动,大力发展通道经济、枢纽经济、平台经济。统筹开展第二批联动创新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十四)加强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筹发展。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功能优势和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完善两类区域布局,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域设立综合保税区。优化两类区域管理,积极稳妥推进管理机构整合。推进两类区域改革创新,结合自身实际争取扩大全球维修产品目录,申建肉类、水果、粮食等海关指定监管场所,推动在已开展汽车平行进口的两类区域设立标准符合性整改场所等。促进两类区域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共同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开拓更大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重庆海关、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十五)优化管理运行机制。汇聚各级各部门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合力,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持续开展现场观摩活动,优化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督导检查,抓好数据统计、业务培训、宣传报道等工作。推动建立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机制。(牵头单位:市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十六)守好风险防控底线。加强在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分析预判,加大金融新业态、知识产权、跨境电商等新兴行业研究,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重大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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