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2019〕310号)、《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经专题会议、公开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并公示无异议,确定了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项目下达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下达情况。(见附件)
二、项目实施主体在接到项目下达通知后,立即组织专班按申报方案抓紧实施,严禁私自修改实施方案,并安排专人按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
三、建立项目财政专账,严格按《重庆市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列支,随时配合项目主管部门检查。
奉节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奉节县商务委员会代章)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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