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834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04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4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834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4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04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核心条款问答
核心条款1:
标题:纳入《项目管理办法》管理的项目范围。
内容:项目是指通过市商务发展重点专项资金安排,采取组织申报或切块的方式给予支持的项目。通过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以其他方式给予资金支持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解读:
问:在我市商务领域内申请的使用中央专项资金资金安排的项目,以及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是否需要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答:财政专项资金按预算级次可以分为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专项资金。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通过市商务发展重点专项资金安排,采取组织申报或切块的方式给予支持的项目。通过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规定。
核心条款2:
标题:项目申报的渠道。
内容: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通知)的要求提交所需资料,承诺所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解读:
问:如何获取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信息?
答:每年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向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分批次发布申报指南(通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四批次,大部分项目集中在每年一季度前发布。申报指南(通知)印发后公布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按国家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明确支持事项、支持方式、支持标准、申报主体、申报流程、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清单、经办部门和咨询服务方式等内容,申请主体可从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sww.cq.gov.cn/)进入平台查看。
原文链接: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sww.cq.gov.cn/zwgk_247/zfxxgkmlrk/zcwj/xzffxwj/202511/t20251106_15145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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