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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庆“清廉家规、家风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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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纪委,各市级部门纪委,市纪委各派驻(派出)纪检组(纪工委):

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修身、廉洁、齐家,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以良好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市纪委宣传部将在“风正巴渝”网站和微信推出“重庆‘清廉家规、家风故事’”专栏,全媒体展示我市各地优秀清廉家规家训和家风故事,传播廉政文化正能量。现面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征集相关作品,并就征集活动相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征集内容    

清廉家规、家风故事要求内容真实,见人、见事,可读、可视性强。

(一)清廉家规

重庆范围内,与清廉相关的,在当地有较大正面影响的历史或现代家族(家庭)中的家规家训,选报的家规家训要求系统、完整,无争议、积极向上,在当地有较好口碑。

作品内容包括:家规家训介绍、家规家训原文(含图片)、家规家训注释及翻译、家族名人事迹、专家观点或评述、相关实物或遗存图片。  

(二)家风故事

重庆范围内,与清廉相关、积极正面的家风故事。围绕某个家族(家庭)或其成员发生的清廉故事,或是家规家训传承、演化、发展等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故事。

二、表现形式

作品形式包括文字、图片、影视,以全媒体形式进行展播。

(一)图文类。包括专题稿(以专题或专栏形式表现主题)、纪实散文(杂文、随笔、游记等),并附与主题相关的实物、人物、遗迹遗存、自然风光等图片。

(二)影视类。电视专题片、微电影、动漫等,片长15分钟以内。

三、时间安排

(一)报送。各单位于9月30日前报送作品至市纪委宣传部。

(二)展播。10月一11月,征集作品择优在“风正巴渝”网站、微信及市内相关媒体进行展播。

(三)评选。12月上旬,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

四、相关要求

(一)视频格式:MP4或WMV格式,分辨率1920X1280,比特率大于lOM/秒。图片格式:JPEG格式,像素不低于800万。

(二)报送作品时需附标题、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影视类需附作品完整脚本;报送作品请填写《重庆“清廉家规、家风故事”作品登记表及授权确认书》(附件1)和《重庆“清廉家规、家风故事”作品一览表》(附件2)。

 (三)图文类作品通过内网“纪检监察网上信息报送平台”或外网电子邮箱(ffclcq@163.com)报送。报送时注明“清廉家规、家风故事”。影视类等容量较大作品刻录为DVD光盘通过邮寄等方式报送至市纪委宣传部。

 (四)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给予制作单位或作者适当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五)本次征集只限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征集作品发生著作权、版权等纠纷时,由报送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市纪委机关有权对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进行推广、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重庆市纪委。

                               

                                                  中共重庆市纪委办公厅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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