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159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4〕66 号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01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2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159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4〕66 号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2 |
[ 成文日期 ] | 2024-04-01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4“爱尚重庆·渝悦消费” 重点企业“千企万店”惠民促销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按照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有关安排,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全面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根据计划安排,拟采取资金奖补的方式,发动全市重点商贸企业组织重庆区域所属门店开展2024“爱尚重庆·渝悦消费”重点企业“千企万店”惠民促销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12月。
二、主要内容
鼓励经营业绩好、网点覆盖广的百货、生活超市(便利店)、石油、餐饮、住宿等实体重点商贸企业以“爱尚重庆·渝悦消费”为主题,联动重庆区域内各门店,采取发放消费劵、满减打折、满额送券、抽奖促销等方式,积极开展惠民消费活动;鼓励汽车、家电(未申报家电以旧换新奖补政策)企业积极联动金融机构,采取补贴、满减、贴息等方式开展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活动。
三、参与条件
(一)重庆市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百货、生活超市(便利店)、石油、家电(未申报家电以旧换新奖补政策的家电企业)、餐饮、住宿等实体重点商贸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三)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偷逃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未列入诚信“黑名单”。
(四)2023年2月及以前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存量企业,2024年1—12月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不低于5%;2023年3月及以后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新增企业,2024年企业促销资金投入不得低于50万元。
四、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认定程序
市商务委在市级商务发展资金中预算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且已开展促销活动的企业择优给予政策奖补,其具体程序为: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且已开展惠民促销活动的企业,于2025年1月23日前向市商务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同时报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1.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文件;
2.惠民促销活动政策申报表(见附件1);
3.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
4.企业惠民促销活动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活动内容、优惠措施、组织方式、投入金额等);
5.企业惠民促销活动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存量企业主要提供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量、同比增速、促销资金投入等内容;新增企业主要提供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促销资金投入等内容)纸质件。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市商务委组织评审认定。2025年2月15日前,市商务委组织专业机构审核各企业提交的资料,按评审标准计分,择优确定奖补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三)奖补资金核定及兑付。2025年2月底前,按评定标准据实测算企业奖补资金额度,并按程序提请研究后予以兑付。
五、评分及奖补标准
(一)实施分类评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存量企业,将其营业收入增量、增速、促销资金投入作为主要评分依据,按6:2:2比例分配评分分值;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增企业,将其营业收入及促销资金投入作为主要评分依据,按7:3的比例分配评分分值。
(二)奖补标准测算。以奖补政策预算总额及纳入支持范围企业得分占比为基础,据实计算各企业实际奖补资金额度,奖励比例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促销投入的50%,零售类同一个企业(集团公司)获得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住餐类同一个企业(集团公司)获得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工作要求
(一)丰富活动内容。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重点企业惠民促销活动的指导,鼓励企业加强商文旅体健跨界融合,联合文旅、体育等行业及线上平台、金融机构,采取叠加优惠等方式联动促销,放大活动效果。采取举办周年庆、店庆等方式,浓厚活动氛围,不断提振市场消费信心。
(二)规范活动开展。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活动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举办活动期间积极践行活动承诺事项,诚信经营、诚信宣传。指导活动企业认真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安全预案,加强安全演练,确保促销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行业协会要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和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渠道,广泛宣传“千企万店”惠民促销活动意义及成效,引导企业、消费者积极参与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做好成效评估。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县“千企万店”惠民促销活动的跟踪督导和成效评估,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请于 2025年1月31日前将本区县“千企万店”消费促进活动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市商务委。
零售类申报联系人:李海波;电话:62663239;邮箱:cqswwxfc@163.com;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 162 号能源大厦 2 幢 2008 室。
餐饮住宿类申报联系人:刘盛超;电话:62662973;邮箱:cqswwxfc@163.com;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2幢2023室。
附件:1.2024年重点企业“千企万店”惠民消费促进活动实施企业申请表.docx
2.2024年重点企业“千企万店”惠民消费促进活动实施企业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docx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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