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450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4〕171号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7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7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450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4〕171号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7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7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调整2024年重点二手车经销企业 培育壮大工作政策时限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3月18日,我委印发了《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重点二手车经销企业培育壮大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4〕65号)。根据市商务委等16部门《关于印发<“爱尚重庆”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商务发〔2024〕15号)精神,结合市级财政资金预算调整及使用有关要求,经与市财政局沟通一致,决定调整2024年重点二手车经销企业培育壮大工作政策实施时限。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10月。
二、活动内容
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按要求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备案,参照相关示范文本公平合理签订相关合同,按规定领用并自行凭二手车收购合同、二手车销售合同如实开具相应发票,依法诚信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按有关规定建立交易档案,支持和鼓励企业升限纳统。对经营管理较规范、经销效果较好、对全市二手车销售增长贡献较大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按标准给予政策奖补。
三、参与条件
(一)重庆市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二手车经销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四)二手车经销营业收入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60%及以上。
(五)2023年2月及以前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存量企业,2024年1—10月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不低于5%;2023年3月及以后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新增企业应有较好的营运业绩。
(六)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
四、政策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2024年11月17日前,申报企业向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以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企业公章):
1.2024年二手车经销企业奖补政策申报表(见附件)纸质件、电子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5.2024年11月1—15日期间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企业名称,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6.企业如实签订的重庆市二手车收购合同、重庆市二手车销售合同各3份纸质合同复印件或者电子合同打印件。
7.与“第6项”合同相对应的二手车交易发票存根联或者记账联复印件。
8.企业营业收入财务证明材料。
(二)区县推荐。2024年11月23日前,申报企业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并在企业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一式两份至市商务委(消费促进处)。
(三)审查认定。2024年12月15日前,市商务委组织专业机构审核各企业提交的资料,按评审标准计分确定奖补企业并向社会公示。
(四)奖补兑付。2024年12月底前,按评定标准据实测算企业奖补资金额度,并按程序研究后予以兑付。
五、评分及奖补资金测算标准
(一)实施分类评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存量企业,将其2024年1—10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量、同比增速作为主要评分依据,并按7:3比例分配评分分值;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增企业,将其2024年1—10月营业收入作为评分依据计分。
(二)评审周期及口径。相关指标评审周期为2024年1—10月,对存量企业、新增企业分类采取功效系数法予以计分,择优确定支持企业。
(三)奖补标准测算。对纳入支持范围的企业,以奖补政策预算资金总额及拟支持企业得分占比为基础,计算各企业实际奖补金额,单个企业或集团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二手车经销企业积极参与2024年重点二手车经销企业培育壮大工作,发动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政策辅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宣传引导,收集汇总重点二手车经销企业促销实施举措,通过官网、官微等政务信息平台和网络、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大众传媒渠道广泛宣传,引导恢复消费信心,提振二手车市场消费意愿。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二手车经销企业要按要求及时报送2024年二手车经销企业奖补政策申报表等相关资料,适时报送相关活动动态。
联系人:陈梦鹤;联系电话:62662701,15213736336;
邮 箱:805381464@qq.com。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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