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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5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发布日期 ] 2024-07-25
[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5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4-07-25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全市拍卖企业2023年度核查结果的公示暨对部分拍卖企业进行清理的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拍卖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和市商务委《关于开展拍卖企业2023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4〕70号)等有关精神,我委开展了2023年度全市(不含两江新区范围)拍卖企业核查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底,我市有获得拍卖经营许可的企业270家。核查期间,通过年度监督核查的企业106家,经整改通过监督核查的企业2家,申请终止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企业2家,无故不参加年度监督核查的企业22家,无故不参加年度监督核查且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未举行拍卖会的企业107家,历年已注销或者吊销企业经营资质的企业31家。

二、对年度监督核查的预处理意见

(一)通过年度监督核查及经整改后通过年度监督核查的108家企业,可继续开展拍卖经营活动。

(二)申请终止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2家企业,收回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三)对无故不参加年度监督核查的22家企业,拟不予通过本次年度监督核查,并将该情况进行公开。

(四)对无故不参加年度监督核查且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未举行拍卖会的107家企业,拟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拍卖经营资质,通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

(五)对历年已注销或者吊销企业经营资质的31家企业,拟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拍卖经营资质,通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

以上第(三)、(四)项的企业,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有正当理由的书面说明和整改报告,并按市商务委《关于开展拍卖企业2023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4〕70号)有关要求提供资料,可予补充开展年度监督核查。企业逾期未办理,将依法依规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拍卖经营资质。

三、有关事宜

(一)现对核查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7月25日—7月31日。如有需要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委反馈。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2662767

(二)请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对接企业,督促企业接受监督管理。本次核查清理后,相关拍卖企业名单将通知到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按职责做好有关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附件:2023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情况名单(排名不分先后).docx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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