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199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5〕90号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4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4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5-00199 |
[ 发文字号 ] | 渝商务〔2025〕90号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4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4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
为规范拍卖经营活动,维护拍卖行业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现开展全市2024年度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以下简称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一)2024年6月30日前经审核许可,领取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拍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注册在两江新区范围内的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
(二)2024年7月1日后获得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可以免核查,只需按时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平台完成月度数据报送。
二、核查内容
(一)拍卖企业设立变更情况
1.拍卖企业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包括具备企业营业执照、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注册拍卖师、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设立条件;
2.拍卖企业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是否及时办理相关变更。
(二)拍卖企业经营情况
1.拍卖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后,是否存在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情况;
2.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拍卖行为受处罚情况。
(三)拍卖企业报送经营月报情况
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和填报相关数据。
三、提交材料
(一)《重庆市拍卖企业2024年度核查登记表》(附件1);
(二)《重庆市拍卖企业2024年经营统计表》(附件2);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注册在本企业的拍卖师资格证书(需核对原件)和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复印件;
(六)2024年度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七)2024年度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平台月报汇总表;
(八)按2024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提交一份完整的拍卖公告复印件(如使用网络公告需提供截图页面打印件)或营业纳税证明;
(九)拍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等;本年度是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盖企业公章,装订后加盖骑缝章。
四、核查程序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2025年3月31日)。企业按要求如实填报、准备核查资料。
(二)材料收取(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0日)。本次核查材料委托重庆市拍卖行业协会收取。行业协会对提交核查材料不完善的企业及时要求补充完善,核查注册拍卖师情况并汇总核查材料报送到市商务委。
(三)情况核查(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20日)。市商务委进行核查,并形成核查意见。核查后,《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依法依规从事拍卖业务告知书》由拍卖行业协会统一领取并通知企业签收。
五、核查结果
(一)按要求提交核查材料,并经审核合格的拍卖企业,予以通过年度核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度核查:
1.未按要求报送核查材料;
2.逾期不参加核查,未提供确实可信原因;
3.上年度未通过核查,至今未进行整改。
(三)有下列情形的,依法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资质:
违反《拍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后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
(四)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核查结果通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网站、重庆市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发布,同时通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
六、有关要求
(一)拍卖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年度核查内容。材料如有不实,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拍卖企业报送核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逾期不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拍卖经营资格,列为年度核查不合格企业。核查材料请送至重庆市拍卖行业协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太平洋广场B座1502)。
(三)核查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随时要求企业补正和说明。有疑问的要深入进行核查或深入企业现场核查,切实把年度核查作为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3日
联系人:市商务委市场流通处王 贵 023—62662795
市拍卖行业协会 郑 旖 15823226312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