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0W8117XN/2023-007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6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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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市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6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6 |
关于《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的核心条款咨询问答
问: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哪些对象?
答:专项资金申报对象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各类试点示范区域,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
问: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有哪些?
答:主要支持五个方面,分别是推动消费提质扩容、优化市场流通体系、促进商贸行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完善行业公共服务。
问:专项资金有哪些分配方式,如何进行申报?
答: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法、因素法、项目法和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实行“支持范围+具体事项”管理,每年度由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在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年度预算情况确定具体的支持事项。对需要组织项目申报的事项,由市商务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对不需要组织项目申报的事项,由市商务委拟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会商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问: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有哪几类?
答:主要有奖励、费用补助、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四大类支持方式,包括13个子项。同类资金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企业可按照“择优不重复”的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
问:怎么理解“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参考”?
答:被“信用中国”、“信用重庆”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原则上不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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