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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0W8117XN/2024-004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4-07-08 [ 发布日期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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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委
[ 发布日期 ] 2024-07-08
[ 成文日期 ] 2024-07-08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爱尚重庆·渝悦消费” 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惠民促销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有关精神,鼓励和推动家电以旧换新,着力稳定重点商品消费,促进商贸领域绿色发展,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根市商务委等16部门印发的《“爱尚重庆”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渝商务发〔2024〕15号)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决定策划开展2024“爱尚重庆·渝悦消费”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惠民促销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110月。

二、实施范围

鼓励家电企业采取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换新消费券、满减打折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惠民促销活动,销售能耗标识为1—2级,具备网络化、智能化、节能化及开放性、兼容性、易用性等功能的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手机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鼓励消费金融机构联动实体家电企业推出“金融+家电”销售模式,采取利率优惠、消费券等方式促进家电消费。

三、参与条件

(一)鼓励具备以下条件的重庆市家电连锁经营企业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惠民促销活动。

1. 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纳税,依规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家电销售企业(统一收银)。

2. 2023年2月及以前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存量企业,2024年1—10月企业零售额同比增速不低于5%;2023年3月及以后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新增企业,2024年企业促销资金投入不得低于50万元。

3. 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保证货源充足供应。

4. 具备完善的家电物流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

5. 企业通过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换新消费券、满减打折等方式,组织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惠民促销活动,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不低于新家电价格5%的补贴。

6. 企业应建立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及补贴资金发放台帐,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企业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以存档备查。

7. 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偷逃税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鼓励具备以下条件的消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活动。

1. 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纳税,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消费金融公司。

2. 注册运营时间不少于2年,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3. 2024年1—10月促进家电消费的贷款额度实现正增长。

4. 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 满足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要求。

6. 积极联动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家电实体企业,通过利率优惠、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协同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活动,且2024年投入家电促销活动资金不低于50万元。

7. 企业应建立促进家电信贷消费的贷款台帐,以存档备查。

四、政策申报及评定程序

市商务委在市级商务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且已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消费促进活动的企业,按评审意见给予政策奖补,其具体程序为: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且已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消费促进活动的企业,于2024年11月17日前向市商务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同时报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1.绿色智能家电惠民促销企业奖补政策申请表(实体家电企业见附件1、消费金融机构见附件2)。

2.实施企业制定的家电以旧换新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方案。

3.家电以旧换新消费促进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实体家电企业提供,见附件3)。

4.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实体家电企业提供,见附件4)。

5.实体企业家电惠民促销活动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纸质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存量企业主要审核提供2024年1—10月零售额同比增量、同比增速以及以旧换新清单台账、以旧换新总额、促销资金投入等内容;新增企业主要审核提供2024年1—10月零售总额及以旧换新清单台账、以旧换新总额、促销资金投入等),零售额及增速有关数据以上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消费金融机构家电惠民促销活动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纸质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费金融机构2024年1—10月协同重点家电企业为购买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者发放的消费贷款总额、贷款增量以及贷款台账、投入促销资金等)。

6.家电企业销售系统家电以旧换新统计信息截图。

7.家电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lwzb.stats.gov.cn/)中填报的《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与库存(E204—1表)》企业统计报表打印件(存量企业提供2023年10月和2024年10月报表,新增企业提供首报月和2024年10月报表)。

(二)市商务委组织评审认定。2024年11月底前,市商务委组织专业机构审核各企业提交的资料,按评审标准计分,确定获取奖补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奖补资金核定及兑付。2024年12月中旬前,按评定标准据实测算企业奖补资金额度,按程序提请研究后予以兑付。

五、评分及奖补标准

(一)实施分类评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家电存量企业,将其零售额同比增量、增速和家电以旧换新零售额、促销活动投资额作为主要评分依据,按4:2:2:2的比例分配评分分值。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家电新增企业,将其零售额总量、家电以旧换新零售额、促销活动投资额作为主要评分依据,按6:2:2的比例分配评分分值。对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机构,将其协同重点家电企业发放的家电消费贷款发放总量、同比增量及促销资金投入作为主要评分依据,按3:5:2的比例分配评分分值。

(二)评审周期及口径。家电企业、消费金融机构相关指标统计周期为2024年1—10月,对家电存量企业、家电新增企业及消费金融机构分类采取功效系数法予以计分。

(三)奖补标准测算。以奖补政策预算总额及纳入支持范围企业得分占比为基础,据实计算各企业实际获得奖补资金额度,奖励比例最高不超过家电企业以旧换新销售额的2%,且不超过企业促销实际经费投入,同一个家电企业(集团公司)获得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消费金融机构奖励比例最高不超过企业促销实际经费投入,同一个企业(集团公司)获得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组织协调,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完善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支持。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家电经营企业及其经营店铺以旧换新消费促进活动的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承诺事项开展以旧换新消费促进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安排配套资金用于辖区相关活动组织、宣传及企业奖补;主动协调城市管理、公安、物业管理及街镇办事处(政府)等有关方面积极支持活动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小区,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公益讲堂、免费清洗、性能检测、故障排除等公益活动,帮助企业更好触达消费者,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三)统一活动标识。市商务委统一设计了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消费宣传logo(见附件 5),供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承办企业在宣传营销活动中使用,以增强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公信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要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和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渠道,广泛宣传活动意义及成效,引导家电经营企业、消费者积极参与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做好成效评估。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县家电以旧换新消费促进活动的跟踪督导和成效评估,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于20241130日前将本区县家电以旧换新消费促进活动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市商 务 委 ( 联 系 人 : 熊锴晨 :62663271; :。cqswwxfc@163.com


附件:1.2024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消费促进活动家电企业奖补政策申请表.docx

      2.2024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消费促进活动消费金融机构奖补政策申请表.docx

      3.2024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消费促进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4.2024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消费促进活动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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